繁體文
│
簡體文
│
Eglish
│
日本語
Company
關於言信
Introduce
智權介紹
Service
服務項目
Search
專利商標查詢
Contacts
聯絡我們
Home
首頁
世界專利簡介
各國商標簡介
專利概念
商標概念
網路資源
智權介紹
專利概念
我國
申請專利
種類、年限、申請要件
專利種類
年限(自申請日起)
申請要件
發明
20年
稱發明者,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新型
10年
稱新型者,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
新式樣
12年
稱新式樣者,指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聯合新式樣
依附原新式樣
稱聯合新式樣者,指同一人因襲其原新式樣之創作且構成近似者。
( 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申請專利期間
專利申請
核准公告
發明案件採要求審查制,申請日起3年內可要求審查,自申請之次日起十八個月後公開,初審審查時間約18個月。
新型案件初審審查時間約6個月。
新式樣案件初審審查時間約16個月。
發明再審審查時間約18個月。
新式樣案件再審審查時間約12個月。
專利經審查核准後,繳納證書費及年費後始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給予專利權。
( 資料來源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申請國、內外專利申請人應備資料:
1.專利申請書。
2.申請專利說明書及圖式。
3.申請表格蓋章。(含申請權証明書、委任書等)
4.申請人身份証統一編號及地址。
5.規費。
流程圖(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